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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指南
居民用户新装燃气
居民用户新装燃气
    1. 用户申请燃气新装的住宅已列入发展计划,用户可凭有效证件(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或户口簿或房屋租赁证等有效凭证及燃气户名身份证),到所属营业站点申请。通常情况下,从付款之日5个工作日之内安装完毕。

    2. 燃气新装的工作内容包括:

    定型安装:窗口营业柜台收款并约定上门日期,施工内容包括拆管塞(带气)、安装表前支管、表前阀、燃气表、用气管、灶前球阀,接通灶具,气密性测试。有自排管的用户先做气密性测试,确认无漏后,安装燃气表具,并将自排管道接口与燃气表具连接。

    非定型安装:与申请人约定上门测估日期及时间,测估后按收费标准编制预算,通知申请人付款,付款后约定施工日期及时间。

    3. 燃气新装的收费标准

    按照上海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发的沪燃集(2007)137号文收取,通常情况下燃气新装需缴纳的费用包括燃气设施费730元和新装人工材料费160元,但一些特殊安装项目会以用户实际安装情况为准,用户可在申请办理业务时详询上海燃气各营业窗口业务受理人员。

    4. 具有原上海市煤气公司、原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所属营业站点开具的“上海市燃气用户联系单”的新装用户可免交730元燃气设施费,但申请新装户名与“上海市燃气用户联系单”一致。

新装用户二次上门安检
新装用户二次上门安检
    用户申请办理燃气新装业务(已支付燃气新装人工材料费的燃气用户,在新装峻工后,两年内提出二次上门申请的,自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上门,检查完毕后出具安检书面告知书。新装燃气超过两年仍未申请的用户,我们将按照老用户安检流程每两年一次上门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燃气设施添、移、改、拆业务
燃气设施添、移、改、拆业务

    如用户需对家中的燃气管道或设施进行添装、移位、改装以及燃气表的扩容、缩小或拆除,请用户到贵户所属的燃气服务窗口办理。由燃气户名本人提出申请,携带燃气帐单和帐单户名一致的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带好委托人身份证,帐单户主身份证及书面委托证明。如属于公用部位的,需提供共同使用者的书面同意证明或房管部门同意安装的书面证明。

短期供气业务
短期供气业务

    如果您购买新房后,新房及原住房希望同时使用燃气,在新房装修期间,您原住房的燃气可以办理“新址先行安装,原址燃气保留”的短期供气业务。办理业务时,请带好最近一期的燃气帐单、本人身份证、原址户口簿或原址有效住房凭证至所属营业点业务柜台申请。

    对于临时租住房屋,也可申请短期供气业务,详情请致电燃气热线962777。

燃气户名过户业务需要携带的材料以及费用
燃气户名过户业务需要携带的材料以及费用

    凡上海燃气集团所辖范围内的燃气居民用户,因燃气使用人变更均应办理过户(变更燃气户名)手续。现用户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房屋有效凭证,原用户持身份证到场共同申请,若原用户需开联系单,则开出联系单,同时收取现用户燃气设施费730元或联系单(联系单户名与现用户户名一致)及过户费10元。用户如委托他人代办手续,被委托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书面委托证明。

    (特别提示:过户双方互相协商原客户安装的燃气设备人工、材料及灶具费。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请过户双方务必确认燃气表及燃气设施的完好性及该地址的缴费的情况,以免完成过户后发生纠纷。)

燃气表拆除业务
燃气表拆除业务

    如用户因房屋出售、搬迁、停用等原因需要办理燃气表拆除业务的,请到贵户所属的燃气营业站点进行办理。同时带好户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房屋有效凭证及最近一期的燃气费帐单,并在柜台当面提出申请,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了带好上述凭证外,还需带好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收到燃气帐单后付费方式有哪几种
收到燃气帐单后付费方式有哪几种
用户可以以现金、银行卡转帐、付费通等方式缴纳燃气费。

    1.银行卡转帐方式付费

    用户使用银行卡自动转帐方式付费,需先到各银行办理燃气费自动转帐授权,授权成功后,我们会在每次帐单的出帐日后从贵户已授权的银行帐户自动扣款,为确保自动扣款成功,请用户在相应帐号中留足足够余额,以免出现漏缴。

    2.现金方式付费

    用户使用现金付费请至上海燃气各营业站点、邮政局、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开通公用事业代收费业务的商业银行营业站点。

    3.付费通

    用户可通过上海付费通网站www.962233.com,付费通电话962233以及付费通终端自助付费。详情可致电962233。

    特别提醒:逾期帐单请到您所属的营业站点缴付。

    为了保护好您的权益,我们建议您根据帐单提示的方式付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付费后请保留好付款凭证。

燃气帐务查询
燃气帐务查询
我们为您提供以下燃气帐务查询服务:

    1、 缴费情况

    2、 抄表情况

    3、 抄表问题受理

    4、 帐务问题受理

    5、 报读指数受理

    帐务查询注意事项:

    1、 为了保证您的个人帐务信息受理准确,请您提供正确的用户信息(用户编号、用户地址、户主姓名)中的其中二项内容;

    2、 燃气热线提供最近二年内的帐务信息查询,如您要查询二年以上的历史信息请到各营业站点进行查询;

    3、由于各个付费网点的转帐时间不同,以用户手中的付费凭证为主,请用户妥善保存;

    4、过期帐单缴付请至各营业站点补帐单付燃气费;

    5、对燃气滞纳金有疑义的用户请到所辖范围的营业站点缴付;

    6、如需办理报读指数业务,请先查阅最后一期帐单上的最后抄表日,提前三天至电燃气热线962777进行报读燃气业务。

燃气故障报修
燃气故障报修

我们为您提供以下燃气故障的报修服务:

    1、燃气泄漏故障

    2、燃气管道供应不良(使用时无火或火小)

    3、燃气表故障

    4、其他室内外燃气管道故障

    如您在使用燃气过程中,发现有上述故障问题,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请您及时拨打962777燃气热线进行报修,我们将派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门检查。

    特别提示:有关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及其他燃气器具产品的维修保养事宜请您直接与生产厂商联系解决。


    燃气报修注意事项:

    1、 当燃气发生故障时,请配合提供准确的报修人地址(如在马路上则告知相邻点或标志性建筑物),反映人姓名、联络方式以及燃气故障现象(如胶管老化、表不通气、一户无气、燃气泄漏等),便于我们维修人员尽快上门维修。

    2、 凡属下列范围内的故障,请向相关生产厂商或有资质部门进行维修:灶具故障、热水器故障、热水炉故障、地暖故障。

    3、 当您闻到燃气或不能确定的气体异味时,采取安全措施,关闭燃气表前的总阀门,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闭任何电气设备,到户外拨打燃气热线962777进行报修。

    4、 如果发现有人燃气中毒,请不要惊慌。对于轻度中毒的病人,在切断气源后,只要打开门窗通风并让病人到室外吸入新鲜空气,症状即会自行消失。对于中度或重度中毒病人,必须立即送往备有高压氧仓的医院救治。

    5、 报修供应不良(火小或无气)前的自行检查和初步判断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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